男子起诉妻子为不忠买单获法院支持
作者:陈钢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3-06-07 14:20 浏览量:270
一个偶然的原因,男人李某被查出没有生育能力,经过DNA鉴定,十几岁的女儿和自己没有亲生血缘关系,被妻子欺骗了十几年的李志伟愤怒中起诉妻子要求离婚并赔偿精神损害和经济赔偿20万元。
日前,法院终审判决妻子未能履行夫妻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其所生女孩经鉴定与李某无血缘关系,李某对此女无法定抚养义务,但李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妻子共同抚养女孩近13年,妻子的过错给李某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侵害了李某的人格尊严,妻子应当赔偿其抚养费和赔偿精神抚慰金,终审判决妻子赔偿李某精神抚慰金、抚养费。
【律师分析】
法定的生育行为应以婚姻关系为前提
父母子女关系不属于公众隐私范畴,而是应当公示的社会基本关系。当这种关系成为一种隐私时,往往都是母亲心里天大的秘密,直至某一天被事实真相出卖。有一个2005年的数据,说北京有15%做亲子鉴定的爸爸们在为别人养孩子,也就是说, 100个去做亲子鉴定的人之中,有15个不是孩子的亲爸爸。这个数据的真实性值得怀疑,不过我们不妨揣测一下,那15个帮别人养孩子的爸爸,知道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之后,第一反应会是怎样的?
从法律上说,法定的生育行为应该以婚姻关系为前提,生育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行为,若一方违背“互相忠实”的义务,在婚内与他人生育,显然是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利。那些替别人养孩子的爸爸们当然要维权了!而维权的对象,是同床共枕的妻子。昨天他们可能还在算着家里共同的存款,今天丈夫就要求老婆补偿他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了,还要狠心抹杀掉养育孩子多年而产生的感情。这种巨大的角色转换,给男人造成了一定的精神痛苦。
本案中,法院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判决女方向男方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及13年的抚养费是恰当的。